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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各院、部、处、室:

为了做好我院寒假和春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疾控组发【2020】7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咸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对寒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防疫注意事项

1.师生在离(返)校前需掌握目的地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做好相应准备;离(返)校时需携带适量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控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交谈,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接触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在离(返)校途中如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就医,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时要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2.放假期间尽量不去人群聚集场所,公共区域与人保持1米线距离;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开家庭所在地,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省外旅居计划的师生,需提前向防疫办报备。

二、师生返校须知

1.在学校正式通知的返校时间之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2.返校前师生做好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2),结果正常方可入校;对离陕后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

3.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学生教职员工在按照规定落实隔离、检测等预防措施前,不得返校。

三、建立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

各部门根据寒假期间工作学习安排,建立寒假期间离校、留校师生信息台账,做好在校师生的健康监测,依据省市相关要求,向疫防办报送在校师生人数及健康监测信息。

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1.放假前环境卫生检查与消杀

各院部在学生离校前做好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彻底清洁;后勤处、学生处做好分管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彻底清洁,并对公共办公、学习、生活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环境消杀;后勤处利用假期对校园环境进行检查和整治,排除卫生管理安全隐患。

2.开学前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杀

(1)食品和水源安全检查

后勤处对食堂储存食品及超市库存食品、饮水系统进行检查,排除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隐患;对学院空调系统和食堂通风系统进一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2)卫生清洁设施管理

后勤处检查各楼宇红外线免洗手消毒设备和提示标识,做好卫生间洗手液摆放、补充管理,垃圾桶分类设置和消毒管理,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3)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

各部门对所负责环境区域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洁,排除卫生安全隐患;依据学院公共区域消毒规范,后勤处对各教学办公楼宇、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杀,学生处对学生公寓和临时隔离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杀。

五、假期门禁管理

寒假期间,严格执行测温、扫码、登记等门禁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禁止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者,须由对接部门说明情况。施工车辆需在保卫处备案,持许可证进入。

六、制定应急教学工作预案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聚集性疫情,保障疫情期间正常教学秩序,教务处需做好应急线上教学工作预案。

附件1: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前返校教职工健康监测表

附件2: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前返校学生健康监测表

                                                         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前教职工健康监测表

监测日期

体温(腋下温度)(℃)

其它异常症状

当日所在地

活动轨迹

是否有异常接触史

备注

本人

签字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15日

2月16日

2月17日

2月18日

2月19日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2日

2月23日

2月24日

2月25日

2月26日

说明:

1.其它异常症状主要是指:咽痛、咳嗽、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症状;

2.异常接触史指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接触史、新冠肺炎有关高危环境或高危物品接触史,如有,说明情况;

3.活动轨迹主要指当日外出活动轨迹,外省返陕需说明乘车车次信息、逗留史。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部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前

学生健康监测表

监测日期

体温(腋下温度)(℃)

其它异常症状

当日所在地

活动轨迹

是否有异常接触史

备注

本人

签字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15日

2月16日

2月17日

2月18日

2月19日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2日

2月23日

2月24日

2月25日

2月26日

说明:

1.其它异常症状主要是指:咽痛、咳嗽、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症状;

2.异常接触史指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接触史、新冠肺炎有关高危环境或高危物品接触史,如有,说明情况;

3.活动轨迹主要指当日外出活动轨迹,外省返陕需说明乘车车次信息、逗留史。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院部: 专业、班级: 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