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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制度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咸职院字〔2020〕108号

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已经学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31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制度

(2020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后勤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我院后勤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及市场化运作的步伐,全面推进物业服务工作的快速开展,为教学、科研、办公、师生员工生活等安全、顺利进行,营造安全、清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学院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由学院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学院公共建筑物(除学生公寓外)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后勤服务中心代表学院对院内物业管理活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楼宇安全管理与服务

第四条加强各楼宇安全管理,物业管理与服务应为楼宇内的人员创造安全、卫生、秩序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五条严格各楼宇门卫管理及校外人员入楼询问、登记制度,各楼宇管理员必须按学院的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出入的登记管理工作。如有外来施工,须持有后勤管理处施工单,方可入场施工。

第六条各楼宇管理员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所管楼宇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巡逻工作,每天按时或不定时对每层楼进行巡逻,发现有可疑人员和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或发现抢劫、盗窃等不法行为,必须迅速处置,并立即报告学院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楼宇内公共部位的安全。

第七条协助学院保卫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如楼宇发生消防事故,管理员必须在2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报楼宇负责人、保安队长及学院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处理完毕前,管理员不能离开现场。延迟到达现场者,按管理员考核办法处理。

第八条楼宇管理员每天晚上10时必须彻底清理楼内人员,封锁楼门(学生公寓除外)。

第九条楼内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下班时必须锁好各自门窗,关闭电源开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条严格各楼宇财产管理,切实履行财产借还手续,防止财产丢失。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除私人物品外的任何设备和物品出楼。设备物品出楼,必须所属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出楼,同时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各楼宇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各楼宇内焚烧废纸、废物等。发生突发事件时,楼内师生要服从管理员指挥和疏导,有序离开。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破坏消防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物业部要加强楼宇管理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管理服务质量。

第三章 楼宇卫生管理与服务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应按下列标准提供保洁服务:

(一)楼宇入口及大厅保洁标准

1.每天用尘推将地板推尘,保证地面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雨雪天应在大厅入口处铺上蹭鞋垫(踏垫)或小地毯,大门入口处要随时擦洗泥土和水迹。

2.及时清理烟灰缸并清洁干净。

3.大厅门、墙面、台面、不锈钢等保持光亮整洁、无灰尘、无手印。

4.保持大厅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载人电梯的保洁标准

1.电梯轿厢每天保洁3次,每周用不锈钢油保养2次,保持轿厢内无垃圾、无异味、无张贴,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

2.电梯厅地毯每天更换清洗1次,无积尘、无污渍。

3.电梯门、面板按钮、电灯开关、消防警铃每天擦拭1次,面板按钮每周消毒1次。

(三)载物电梯的保洁标准

1.电梯轿厢每天保洁1次,每周用不锈钢油保养1次,保持轿厢内无垃圾、无异味、无张贴,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

2.电梯厅地毯每周更换清洗1次,保持无积尘、无污渍。

3.电梯面板按钮、电灯开关、消防警铃每天擦拭1次,无积尘、无污迹。

(四)楼层公共区域保洁标准

1.楼层防火门、水房门、消防箱、暖气片等设施,每周擦拭1次,做到无积尘、无污迹。

2.楼层消防通道每天拖擦2次,做到无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3.楼梯扶手护栏每天用干净抹布擦拭2次,不锈钢扶手每周用保养剂保养1次,做到干净明亮。每次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50平方厘米内无明显脏污。

4.楼层墙壁、天花板、踢脚线每周除尘1次,确保无积尘、无污痕、无蛛网。

5.楼层灯具每周清洁擦拭1次,无明显积尘。

6.楼外、楼顶平台、踏步每周冲洗一次。

7.烟灰桶每周清洗1次。

(五)卫生间保洁标准

1.门面、门框、门把手、门锁每天检查并擦拭1次,确保其干净整洁完好无损。

2.门窗玻璃每周擦拭1次,做到光亮无尘。

3.墙面及地面每天拖擦2次,每周刷洗1次,保持平整光洁、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无蛛网、无积水。

4.排风扇每月清洁并检查1次,保持通风良好有效。

5.洗手台面、面盆、龙头等及时擦洗,做到表面光洁明亮,无水渍、皂迹、毛发。水管、龙头无堵塞、无滴漏。龙头每周用不锈钢保养剂保养1次。

6.马桶、便池每天刷洗2次,保持光洁无水渍,四壁无污迹,卫生间内无异味。

7.灯具、电源插座每天检查擦拭1次,确保安全有效、完好无损、无灰尘、无污迹。

8.保持下水道畅通。

9.垃圾桶垃圾每天不定时清理,桶内垃圾不能超过2/3,垃圾桶每天清洗1次。垃圾分类按垃圾四分类要求严格执行。

(六)多媒体教室

1.每天定时清理,无杂物,保持地面、墙面无尘迹无蛛网。

2.桌椅无尘迹、污渍。

3.玻璃、灯饰光洁明亮。

4.保持门窗及窗帘整洁。

第十五条保洁员每半小时在责任区巡查1次,及时保洁,烟灰盒内烟头不能多于4只。楼内地面可视范围内烟头不得超过2只。

第十六条凡进入楼内人员要自觉维护楼宇卫生环境,不得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各部门应教育工作人员和学生,保持楼内卫生整洁。

第十七条楼内各院部师生在打扫教室、办公室卫生时不得在洗手池冲洗拖把,应在拖把池冲洗、控干后使用,避免污染公共卫生(如墙面、地面、卫生间等)。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楼内乱贴乱挂、乱涂乱画、乱堆乱放;不得随意占用公用区域,不得擅自移动和损坏公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恢复原样。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楼内播放超音量音响。各楼宇严禁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各种车辆进入。严禁在办公、教学、实验、实训、公寓楼内做饭;严禁在办公、教学等楼内住宿、洗衣。

第二十条所有人员将垃圾按垃圾四分类要求在指定位置集中分类放置,严禁乱抛乱撒。实验室、校医院产生的废弃垃圾及废水,应按照相关规范处理。

第二十一条发现违反上述楼宇秩序管理或卫生规定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视其情节对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学院办公室、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将不定期检查。

第四章 楼宇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物业水电服务应备有完整的楼宇水电设备设施图纸、档案资料。有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有每日巡查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保证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率在100%,一般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9%以上。

第二十三条物业水电服务按照行业标准安排专人保洁与管理,保证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迅速排除,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楼宇内供电线路、灯具、插座等出现故障,部门报修后,由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不超过4小时;故障维修难度较大、于4小时内排除不了的,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向用户说明原因。水、电的供应及重要设施的维修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因工作需要改造线路、安装大功率电器时,须履行报批程序,严禁私自拉接电源。

第二十五条各二级学院因实验、实训需要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必须向物业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二十六条物业水电服务应按下列质量标准提供给排水(供热)设施服务:

1.供水设备涉及教学、科研、生活等重要的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要达到100%,其它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9%,经过维修的设施设备,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

2.管道阀门、管道、水龙头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防锈处理,无严重锈蚀。

3.地漏、排水管道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接口密实,无损坏、无渗漏、无堵塞。

4.零修、急修及时率95%,维修工程合格率达100%。

5.排水、下水道管网及设备完好率为95%,零修、急修及时率95%,维修合格率为100%。

6.各种管道、阀门、支架防锈处理达到98%,阀门开关灵活。

7.供水维修在报修(发现)后,维修人员应于20分钟内赶到,开展维修。

第二十七条维修保养需要停水、停电时,要提前在各楼宇大厅公告栏上张贴《停水(停电)通知》。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学生的教育,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五章 公房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九条公房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是指所有建筑物本体共用部分(屋顶、梁、柱、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的日常维护、零星维修和管理;楼宇内房屋的门窗、桌椅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

第三十条物业设施维护应按下列标准提供服务:

1.建筑物本体完好,整洁;内墙饰面无大面积松动、脱落现象;内墙无漏水,屋面排水畅通,天台地面砖平整、完好,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安装牢固,接口严密,无渗漏。

2.门(含自动控制玻璃门)、窗开启自如、无严重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3.不锈钢扶手表面光亮,不变形;钢木扶手安装牢固,无严重锈蚀、弯曲,油漆基本完好。

4.公共走廊、教室等公共场所天花板无掉损、无错位、开裂、剥落现象。

5.公共卫生间洁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无严重污渍和刮花,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

6.楼宇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率98%,建筑物零修、急修及时率100%,维修工程合格率100%,回访率100%。

7.楼宇内所有建筑物的门窗、门锁、楼道扶手、踢脚线等公用设施的完好率为98%,零修、急修及时率100%,维修合格率为100%。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物业管理制度(咸职院字〔2010〕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