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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职院委员会咸阳职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中共咸阳职院委员会 咸阳职院

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办法

2022年修订)


为了推进依法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积极有效地推行党务院务信息公开,落实和保障全体党员、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阳光党务、阳光院务,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规公开、合理合法的原则。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确处理公开事务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关系,保证公开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坚持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高效的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提高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内容应真实可信,办事过程透明高效,办事结果公开公正。

三、公开内容及主体

凡学院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党务院务工作安排和党员、师生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秘密、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主动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监督。

(一)综合工作(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1.院级领导班子简介、学院基本情况;

2.学院党委和行政各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学院章程、规范性文件;

4.学院党政各项规章制度;

5.学院重大活动及安排;

6.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

7.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组织人事(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1.学院各级党政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及人员编制等重大事项;

2.院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及工作分工情况;

3.学院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

4.各二级学院、处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

5.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及考核奖惩情况;

6.学院党员评先评优、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情况及优秀人员名单;

7.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

8.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9.学院引进人才政策、招聘信息及拟录用人员名单;

10.学院聘任工作中的聘任文件、应聘岗位条件及聘用人员名单;

11.教职工工资变动及发放情况;

12.教师资格认定情况;

1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年度职数及评审结果;

14.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变动情况;

15.教职工评选各类先进的政策、条件、职数及评选表彰结果;

16.学院拟派出境考察学习人员名单。

(三)宣传统战(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1.学院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2.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3.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

4.新推荐产生的各级政协委员。

(四)发展规划(责任部门:科研处)

1.学院发展规划;

2.学院改革和发展目标等重大决策;

3.学院发展规划的进展落实情况。

(五)纪检监察(责任部门:纪委)

1.领导干部落实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工作情况;

4.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情况。

(六)人才培养(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1.专业带头人遴选条件、推荐程序及遴选结果等;

2.重点(特色)专业、重点(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条件、推荐程序及评选结果

3.学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及发展规划;

4.科研课题、项目申报及结果,科研项目立项及日常管理、结题鉴定情况;

5.论文、论著、专利、教材获奖及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6.教职工年度教科研工作量考核情况;

7.教科研经费申报、使用、分配情况;

8.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9.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10.学生学习成绩和学籍管理情况;

11.学院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12.学生评教和督学督导情况。

(七)学生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

1.学生奖惩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各类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情况;

4.学生评奖评优及授予荣誉称号情况;

5.辅导员年度考核情况;

6.共青团经费使用及收缴情况;

7.发展团员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情况;

8.共青团系统的各类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财务工作(责任部门:计财处)

1.财务年度预决算、专项经费和重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各项财务事业性收入、财政拨款等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教育教学、基本建设等支出情况;

4.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收费依据和标准。

(九)招生就业(责任部门:招生处、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1.招生章程、年度招生简章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年度招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

3.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4.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和学院就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5.用人单位需求及招聘信息;

6.就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十)后勤服务(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

1.学院实验实训设备、教材等重大采购的计划、公告和中标等情况;

2.后勤服务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内部管理规定等;

3.后勤服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情况;

4.食堂的饭菜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等。

(十一)继续教育(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1.成人继续教育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录取结果等情况;

2.成人继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3.继续教育培训年度收支情况。

(十二)实验实训(责任部门:教务处)

1.实验实训室建设情况;

2.实验实训设备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3.重大仪器设备信息、使用和管理情况。

(十三)图书情报(责任部门:仪祉图书馆)

1.纸质图书期刊、电子图书期刊及网络资源的采购、使用情况;

2.图书馆开放时间及管理制度;

3.图书馆藏量及各类书籍目次情况。

(十四)基础建设(责任部门:基建处)

1.基建项目招标情况;

2.大型维修项目立项、招标及经费结算情况;

3.基建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及预决算情况。

(十五)工会工作(责任部门:工会)

1.学院教代会、工会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工作报告等;

2.工会系统各类评先评优的推荐及评选工作;

3.学院工会组织的各类慰问和捐款情况;

4.学院工会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

(十六)国际交流合作(国际交流合作处)

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十七)其他(党政办公室、纪委及相关部门)

1.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四、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范围:涉及党员、师生职工利益的工作内容在全院范围内主动公开;对于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扩大的内容,只在院内规定范围内公开。

(二)公开形式:通过会议、公告、网站、院报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学院党政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采取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按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该项工作结束时要进行总结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采取适时公开,必须在事务发生10日内、最长不超过15日公开。除采取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公开的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党务院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学院成立党务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咸阳职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班子其他成员

员:各二级学院、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

党务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党务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咸阳职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

员:纪委委员

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学院纪委副书记兼任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主任。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公正、科学规范等进行检查评议。对于违反规定不公开、故意不真实公开或在公开中故意弄虚作假、公开给他人造成损害、泄露党内秘密等情况,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本制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咸阳职院党委 咸阳职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办法》(咸职院党办字〔201418号)同时废止。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1230日印发